为持续做好“一带一路”知识产权语言服务人才培养相关工作,产出一批“语言”、“人工智能”与“知识产权”跨界结合的创新成果,经学校批准,西安外国语大学丝绸之路语言服务协同创新中心正式启动2022年度科研资助项目申报工作。本年度具体项目包含如下两项:
序号 |
类别 |
主要内容 |
1 |
课程建设 |
“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多语种专利翻译课程建设和相关师资人才培养 |
2 |
编著 |
有关“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知识产权简明、普及性读物 |
一、项目方案
1.课程建设
项目需主持人自组团队,依据我校学科特色与师资优势,开设 “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多语种专利翻译课程。该计划拟资助项目1项,每项资助3万。
2.编著
结合我校外语特色与优势,由项目主持人组织团队有关“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知识产权简明、普及性读物。该计划拟资助项目1-2项,每项资助3万。
二、基本要求
1.项目实行主持人负责制。主持人应具备组建科研团队的能力,并保证按时完成科研任务。项目成果的第一编写人须为西安外国语大学教师,且具备知识产权相关领域的教学及实践经验。
2.申报成果出版时须标明受“陕西省‘一带一路’知识产权语言服务人才培养中心资助”。
三、项目申报
1.申请资格
(1)我校正式在编在岗的教学及科研人员均可申请。申请人须具有组织开展科研工作的能力。
(2)项目组成员原则上不得超过6人(含项目负责人),参与人员的学科、资历、年龄结构合理,有科学的分工和工作计划。
2.申请形式
项目申请人须填写《陕西省“一带一路”知识产权语言服务人才培养中心项目申报书》(附件1)。
3.报送方式
项目申请人须将申报书(字体格式宋体,5号字体,单倍行距)纸质版一式三份报送至实验楼D区109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潘老师邮箱:ptl845192437@163.com,以“申报项目名+项目负责人”命名。
材料受理时间截止至2022年7月21日,逾期不予受理。
四、项目评审
1.项目初审。由中心对申报项目进行初步审查,凡申报书中透露申请人及项目组成员个人信息者一律不进入评审程序。
2.专家评审。由中心组织校内外专家对申报书进行匿名评审和项目评分。
3.公示。根据专家评审结果确定拟资助名单并报学校审批。拟资助项目名单将在丝绸之路语言服务协同创新中心网站公示三个工作日。公示期满,若无异议,中心将对申请人颁发立项通知书。
五、项目进度
项目实施周期规划如下:中心拟于2022年7月中旬组织项目评审并公示项目申报结果;2023年1月组织项目中期评审、2023年6月组织项目验收和结项工作。
六、项目管理
中心将严格参照《西安外国语大学校级科研项目管理办法》和《西安外国语大学教材建设管理办法》对项目实施管理。
项目完成后,须先报中心鉴定。正式出版后,申请人须将项目结项审批书一份、样书两套及其电子版一份报送中心办理结项手续。
不能履行申请承诺者将对项目予以终止或撤项,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西安外国语大学
丝绸之路语言服务协同创新中心
2022年7月14日